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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阿公
是一個不喜歡麻煩別人的人
感覺這點我有遺傳到他

昨天他要到花蓮去開會
又不想麻煩別人
由於開會大概只需要一個小時
結束後就要馬上返鄉
對於一個老人家而言實在太累
當孫子的我不放心原本打算自己開車的他
所以昨天就當司機載他上花蓮

昨兒個抵達花蓮大約下午一點多
送阿公到開會地點後
打算去拜訪一下勛哥跟淑貞
想說開到美崙山上找間飲料店送杯飲料去
沒想到竟然就在美崙山上發生車禍

這倒是我第一次被車撞
我阿公的車是左邊銀色那台


對方開車從小巷口直接衝出來
我閃躲不及
因而被撞到駕駛座左側
幸好沒有人員受傷
但讓我本來的計畫泡湯很不開心

對方是外地來花蓮玩的一家人
整車一共五個人
開的車是租用車
駕駛是一位小妹
估計二十出頭

她似乎沒停看聽就直接衝出巷口
時速頗快
事發前後大概二秒
我還記得我按了一聲喇叭
也踩了刹車
但還是沒辦法避免事故發生

事發的路口


事情發生時我有點生氣
因為這麼一撞讓我的行程都被打亂
而且我真的很討厭出包
如果是我自己的車就算了
被撞的車還是阿公的車
感覺對阿公很不好意思

這還是我頭一次到警局做筆錄
雖然心情大受影響
但至少人都沒事也算不幸中的大幸

不過這件事情讓我又上了一堂課
原來事情發生後最好先找保險公司再找警察
這是以防警察處理不公
也讓保險公司到現場拍照取證
以備事後責任歸屬

另外
原來汽車的保險有分很多種
我阿公的車有保險
而且是保對方的車
所以我們的保險公司會負擔應該賠償對方的部份
但對方開的出租車沒有保險
所以沒有保險公司會負擔我阿公修車的錢
因而我們修車的費用要由他們自己負擔

當然
如果我們這邊有保自己的車
保險公司會依責任多寡來補助我們修車的費用

由於是對方的錯
我們是主幹道而對方是支線
保險公司派來的人說
通常在十字路口出車禍雙方都需負責
主幹道有30%的責任
而支線則需負擔70%的責任

因此
那30%的費用將由我們的保險公司負擔
而另外的70%則需由他們那邊自行吸收

送修



最後我跟阿公只好搭著也要返鄉的偉傑開的車回家
回到家後也吃了媽媽煮的豬腳麵線
隔天理所當然的
奶奶又帶我去拜拜了
這是最近這一個月以來
我第三次去拜拜了

--
當兵前真的要小心
不要出trouble才是!
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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